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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赣州市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实施《江西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动态监管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暂行)》工作。田克仁局长在会议中要求,各县(市、区)局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一行动,通力协作,“一把手”亲自挂帅,各县(市、区)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按照省局部署,在6月底完成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县城以上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动态监管系统的安装工作。对已通宽带的乡镇药品零售企业,年底安装完毕。 为加强督导,统筹安排,确保实效,赣州市局近期将派出5个工作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动态监管系统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业务互动、高效运转。(赣州市局药械科)
【南昌市局】南昌市药械动态监管系统进入安装使用阶段
3月13日至14日,南昌市局按照既定工作部署,召集辖区药品生产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分别召开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动员部署大会,并与企业签订了《入网协议》,标志该项工作在南昌市全面进入安装使用阶段。此前,进贤、安义县局已分别召开相关动员会议。 截止目前,该市已有50余家药械企业动态监管系统安装到位。按照省局对试点设区市的部署要求,该市将于3月底完成60%企业安装任务。为确保任务完成,南昌市局边宣传边部署,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妥善做好动态监管系统安装准备;采取由易到难、由近及远、统筹人员时间安排的工作方式,制定日推进表,并由专人安排工程、跟踪进度,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推进。(南昌市局办公室供稿)
【新余市局】突破传统的“人—人”监管模式,运用信息化技术建立远程药品质量在线监管和远程视频监控两大系统,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实现“人—机—人”新型监管模式。一是利用安装在药店的摄像头,实时监控处方药销售情况以及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实现对药店的实时监控;二是研究并开发了药品信息化管理软件,药品经营企业利用软件或接口进行药品购销存数据上报,实现无纸化电子验收,药品监管人员能对药品购销存数据进行快速汇总、分析、查询,足不出户就能够掌握辖区内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购进渠道和质量情况等;三是开发web平台系统对涉药单位进行文件和信息的发布传递,并且在系统上可以清楚看到对方是否已收到或下载,确保文件和信息传输的时效性,同时药店还可以在平台上发表评论,向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实现监管互动;四是帮助药品经营企业推进自身药品质量管理。药品经营企业运用自动化软件系统强化了药品库存、近效期药品、从业人员、驻店药师、销售人员、处方药调配销售等各项管理。此番举措,虽是在监管环节中增加了“机”,但却有效消除了“人”的不稳定性,不仅极大的方便了监管相对人的自身管理,还有效的提高了监管方的工作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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